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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房“试住”如何

1998-11-1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现在买方市场已见端倪,但这是对长期的短缺经济而言的,因而也是初级和粗放型的。人们的消费由量到质的转变,需求还大着呢!

就拿眼下矛盾较突出的商品房来说,一方面不少人还不够住;另一方面却有大量的现房在闲置。除去其它因素,与销售不得法也不无关系。在日益市场化的时下,住房作为一种商品,销售观念必须更新,促销方式要灵活多变,但不少开发商却依然在那儿当“坐商”,呈“守株待兔”之式。

我在想,既然食品可以先尝后买,衣服可以试穿,家电可以试用,商品房为什么不能“试住”?试住,只要把相关因素考虑和处理好,就完全可以避免风险,带动产业发展使房市走出低迷的窘况。再说,买房对于消费者来说是购买“最大的商品”,慎之又慎系必然。他们对质量、空间、环境甚至色彩都有要求,“试住”是购买的起点。通过一段时间的试住,消费者适应了新居和环境竟而与其产生“感情”,又焉能不买?开发商通过“试住”又可减少专人守空楼的费用,增加进盘,何乐而不为呢?

总之,市场在变,销售观念和方式就得随之而变。要知道变则通,不变则堵。售房如此,其它亦相同。

摘自《科技日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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